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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间谍罪名的背后》有感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9-04-23 15:42:00   浏览次数:1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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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安全,这是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李国明是我国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因为工作性质的需要经常来回往返于中国与某国之间,在一次正常的出境过程中遭到了该国相关部门人员的策反,在威逼利诱胁迫之下,签署了自愿加入情报机关无偿服务协议,成为名义上的他国间谍。但回国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安全之间,他选择了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地说明了他当时所遇到的情况,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由于李国明是在境外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参加了间谍组织,同时回国后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了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因而对他所犯的错误不予追究。从李国明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日子越来越近,危险却也时时刻刻潜伏在周围……
        策反、间谍这些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的东西,却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潜伏着,“2014年4月,广东破获一起由境外间谍机关通过网络勾联策反境内人员,窃取中国军事秘密的案件,案犯李某因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13份,秘密级军事秘密10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4年10月,某国防军工单位热表车间的90后青年文某像往常一样上网,被网上兼职信息吸引。在文某表明自己是国防军工单位员工的身份后,H自称是境外某报社的记者,希望文某能够提供工作中接触到的内部资料,并承诺每月支付3200元的报酬。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文某先后多次向H提供了所在单位生产军用品的型号、月产量、使用的特殊材料等涉密信息。”“2015年7月14日,针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围绕我国防军工领域实施情报窃密活动,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代号“扫雷”的专项行动,一举抓获4名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这4人均从业于同一家国防军工单位,互不认识,却分别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展利用。”从普通的人民群众到国防老员工无一不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利用,由此可知国家的信息安全教育宣传有待进一步扩大,同时更要时时刻刻加强防备警惕境外间谍情报组织的渗透。
        对于如何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相关部门不仅要健全完善相关信息的保障机制,同时更要对可能存在泄密的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在这个网络信息时代,信息的泄露与窃取成本变得更加低廉,因而需要我们广大公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同时提高自我要求,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谨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因为只有国家安定了,强大了,我们的小家才能安稳幸福。就像中东地区的人民仍旧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战争不断、政治局势动荡的国家如何能带给人民幸福。而反观我们祖国,因为人民团结,综合国力强大,所以才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才有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经济,才有催人奋进的“两个一百年”美好蓝图。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而安定的社会环境则需要通过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做一个正直的人,抵制诱惑,坚守本心,自觉地去维护国家公共安全。
        让我们做一个正直的人,爱朋友,爱家人,爱祖国。

(供 稿:南宁分公司 韦鹏)